通知公告
关于举办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
文章来源 •     |     时间 ▪ 2023年09月27日 14:27:35

各系:
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》(教学函〔20231号)和《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组委会关于举办“中行杯”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》(浙大创赛组〔20232号)文件要求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,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,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,经研究,决定举办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筑梦青春志在四方,规划启航职引未来。

二、主办单位:

创业学院

三、大赛分类

主体赛事。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,每个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;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。

1.成长赛道。面向中低年级学生,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,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,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。(详见附件1

2.就业赛道。面向高年级学生,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,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,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。(详见附件2

3.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。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,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,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
四、赛程安排

(一)系部初赛。

初赛由各系组织实施。各系认真做好本校赛事的宣传和组织工作,积极推荐优秀作品(项目)参加院级复赛。同时,要认真按照比赛要求做好参赛作品(项目)的筛选审查把关工作,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。

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(以下简称大赛平台,网址:zgs.chsi.com.cn)进行报名,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。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1015日。

(二)校级复赛。

系部报送复赛推荐表(详见附件3),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1023日,具体作品材料另行通知。

(三)校级决赛。

  1. 决赛时间:2023118日。

  2. 决赛地点:图书馆报告厅。

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,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,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。

五、参赛要求

(一)大赛成长、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。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。

(二)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,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,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,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、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,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(三)各地各高校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,确保符合参赛要求。

六、其他

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王娜,联系电话:0575-88378127


  通知及附件下载.doc

 

 

 

 

创业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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