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,我院将组织开展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(含二年级)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。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
2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3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%(含10%)的学生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。
二、奖励标准
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,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,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三、评审原则
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每学年评审一次。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。
四、申请时间及流程
申请时间:学生申请国奖学金时间为9月18日-20日
申请流程:第一步:学生手机登录钉钉或微信扫下方二维码

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“一窗受理”平台界面学生账号登录:账号为身份证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+Xs@2022;(X大写,s小写。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,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)
例: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,
则初始密码为123456789XXs@2022第一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
第二步:登录后出现以下界面,点击“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”进行登记。
五、评选要求
1.学院按各系21、22级学生人数比例的基础上,以1:1.2基数产生7名候选人,其中(农业经济管理系1人、旅游烹饪系2人、汽车技术系1人、艺术设计系1、财会金融系1人、经济贸易系1人),参与全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。
2.参评“国家奖学金候选人”的学生需同时上交学生生活照片一张(500K以内)及典型事迹材料介绍,字数控制在1500-2000字之间,展现奋发向上、开拓创新、诚信感恩、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。
六、评审时间
系部于9月28前完成评审工作,10月9日下午2:00(图书馆报告厅)学院将组织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场报告会,学生通过PPT或现场演讲的形式(时间不超过5分钟),展现自己在校期间学习状况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成绩。学校评选小组将根据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择优产生6名推荐名单,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均不可重复申请获得,可兼得助学金。
2.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联系人:金老师;联系电话:88378127。
通知及附件下载: 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.doc
学生处
2023年9月18日